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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流域综合治理,守护“最美家乡河”

“可怜无定河边谷,犹是春闺梦里人”。这句边塞名句中提及的无定河(为黄河一级支流),因流域内植被破坏严重,河流深浅不定、清浊不定、流量不定而得名。而现在乌审人民的家乡河-无定河经过了流域综合治理,作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的优秀实践成果,上榜了2023年生态环境部的全国第二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近年来,乌审旗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着“‘河湖长+检察长’撬动河湖治理跨部门协作”工作要求,结合乌审旗无定河水生态综合治理实际,多举措、多领域、多维度探求行之有效的河湖治理司法应对机制和举措。以良法善治守护山绿水清的美丽家园,将“民之所盼”体现到“政之所向”中,有效地助推了无定河流域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督促依法履职。乌审检察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严格责任追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依法履职。一是理顺涉水案件立案、侦查、移送、起诉、审判等环节的衔接机制,确保涉水执法部门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及时受理、立案,强化案件移送、联合办案、互通办案数据等信息共享机制,推进行刑衔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二是综合运用检察建议、渎职违法线索移送等手段,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解决河湖问题整治中的难点和顽疾。

加强日常交流和重大问题协商,助力协作沟通。检察机关与河长办围绕强化公益诉讼和检察监督等推进协作沟通。一是通过建立联席会议、互派联络员等途径,对河湖治理专项行动、重大问题等进行会商,加强与河长办的日常工作联系,强化协作;二是拓展沟通协调的深度和广度,做好沟通交流与信息共享工作,共同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联合开展普法宣传、业务培训等活动,确保把“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落到实处。

河湖有岸,治水无界。为守护好家乡河,乌审检察将持续积极构建“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生态修复”三位一体办案模式,破解条块分割监管难题,以协作互嵌模式加强与行政部门的良性互动,促进检察建议落实,争取以最少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社会效果,全面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构建党政领导牵头负责、检察机关全面参与、责任部门协调联动的河湖生态保护模式,持续推动无定河流域综合治理与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王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