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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河湖管理 守护生态环境 内蒙古检察机关启动河湖保护协作统一行动

5月20日上午,“全区检察机关河湖保护协作统一行动”在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启动。为期3年的统一行动将通过强化检察协作,共同守护全区河湖生态环境。

据悉,统一行动期间,内蒙古检察机关将围绕国家河湖管护战略,在水事违法行为多发领域、河湖重点流域开展专项整治,通过专项监督助推河湖生态溯源治理;依托“河湖长+检察长”联动机制,打造全区河湖保护“N+检察+跨区划”立体式监督模式,形成河湖保护联防联控联治新格局;构建以黄河和“一湖两海”为主场,以沿黄七盟市和呼伦贝尔、乌兰察布、巴彦淖尔检察机关为主力的河湖保护协作区,打造辐射全区的生态检察“大协作”保护模式,助力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启动仪式现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包头市人民检察院等沿黄七盟市检察(分)院签订《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跨区划管辖协作意见》,将推动解决“上下游不同步、左右岸不同行”流域治理问题,为我区“五河四湖”流域检察机关健全跨区域管辖协作机制提供样本。(记者  郝佳丽)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