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河湖保护协作统一行动以检察之力护佑祖国北疆河湖

新华社客户端呼和浩特5月21日电(记者贺书琛)20日上午,“内蒙古检察机关河湖保护协作统一行动”启动仪式在黄河上中游分界处、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召开。为期三年的统一行动将围绕内蒙古河湖保护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构建以黄河和“一湖两海”为主场,以沿黄七盟市和呼伦贝尔、乌兰察布、巴彦淖尔检察机关为主力的河湖保护协作区,打造辐射内蒙古的生态检察“大协作”保护模式。

据了解,内蒙古检察系统切实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保护,严厉打击河湖领域违法犯罪,深入开展公益诉讼,与水利部门积极进行“河长+检察长”协作,推动执法司法衔接,发挥了河湖保护叠加效应,取得了显著成效。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张子军指出,自治区检察院部署为期三年的山林、河湖、草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目的就是通过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助推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这次河湖保护协作统一行动,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法律监督的重要创新,也是从系统工程和全区角度寻求治理之道的生态实践。

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海峰表示,“我们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提升首府意识、强化首府担当,深入推进‘河湖长+检察长’联动机制,全力抓好河湖管理、违法排污监管、非法采矿整治等重点任务落实,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承担更多责任、作出更大贡献。”

此外,黄河流域七盟市检察(分)院检察长签订《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跨区域管辖协作意见》,进一步规范黄河流域内蒙古段检察机关办理生态环境跨区划管辖公益诉讼案件,推动解决“上下游不同步、左右岸不同行”流域治理问题,为内蒙古“五河四湖”流域检察机关健全跨区域管辖协作机制提供了样本,为推深走实河湖保护协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责任编辑:赛音毕力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