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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情调解促和谐 抚养费纠纷终化解

近日,磴口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团队成功调解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了司法保障。

刘某与李某婚后育有一子凡凡,后因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于2023年3月协议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约定婚生子凡凡由母亲李某抚养,父亲刘某每月支付凡凡抚养费3000元直至其独立生活。离婚后,凡凡一直跟随李某生活,但刘某因入不敷出,未按约定支付抚养费。无奈之下,凡凡诉至法院,要求刘某按照约定支付抚养费。

案件受理后,法官通过阅卷掌握了案件基本情况,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核实相关情况,了解孩子现状。为避免双方见面产生负面情绪,法官分别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因案件系抚养费纠纷,法官没有直接从法律入手,而是将父子亲情作为切入点,从抚养费的给付对孩子生活、学习和健康成长的作用等多方面进行分析,让孩子的父亲刘某认识到给付抚养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再向其阐明我国在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方面的相关法律规定,让其深入理解给付抚养费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一项法定义务。同时,法官也充分考虑到虽然刘某有稳定的工作,月收入6000元左右,但刘某负债40万元需按时偿还,原告主张每月3000元的抚养费,超出了刘某的能力范围和磴口县实际消费状况,于是法官又多次向孩子的母亲李某解释抚养费标准的相关规定。最终,经过反复沟通,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每月给付原告抚养费2000元,直至原告年满18周岁止。

感人心者,莫先乎情。家事纠纷虽然一般标的金额、案情争议都不大,但其背后可能涉及亲情关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等重要问题。下一步,磴口县法院将继续采取多样化方式调解家事纠纷,注重情理与法理的统一,减少家庭矛盾,以优良的家风引领良好的社会风气。(任慧 黄雪红)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