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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没买成钱也要不回来 法院强制执行帮讨回

近日,前旗人民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为申请执行人刘某执行回8万元案款。刘某给执行法官送了一面书有“一身正气  执法为民”的锦旗表达谢意。

2019年6月11日,刘某通过某房屋中介购买了王某名下的一套房屋,并交付首付款6万元。可是,王某一直未交付房屋。刘某多次要求退还首付款无果后,将王某诉至前旗人民法院。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给付刘某首付款5.5万元及违约金3万元(共计8.5万元)。到了履行期限,王某未履行给付案款义务。无奈之下,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责令被执行人王某履行给付案款义务,王某均未履行。后来了解到王某每天早上要送孩子去学校,执行法官便在学校附近等候,成功将送完孩子返回的王某拦下。

回到法院后,执行法官耐心地给王某做思想工作,并讲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后果。最后,王某承诺6月2日前给付案款,由第三人田某作担保。

6月2日,王某仅给付刘某2.5万元案款。刘某向法院申请拍卖王某与丈夫的共有房屋,执行法官随即联系了王某的丈夫说明情况,对方请求延期一个月自行处置房屋。后经协商,双方达成再给付5.5万元案款的协议。近日,王某将5.5万元转入法院执行局账户, 执行局及时将案款转给刘某。至此,此案圆满执结。

记者 李博

通讯员  柳海梅

[责任编辑:孟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