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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异步诉讼的认识——东胜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龙

异步诉讼又称微法庭,是在线诉讼的一种,其不同于在线同步诉讼。该模式下当事人和法官可以不同时不同地不同步在信息网络平台上参与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6条赋予在线诉讼的合法性。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正式提出异步诉讼的适用范围和条件。上海在这方面领全国法院风气之先,出台了《在线异步诉讼规定》。

异步审理诉讼平台在外观功能上,类似微信群,兼具文字、虚拟电话和视频聊天功能。法官和当事人表达意见多元化,可灵活适用。异步审理模式的适用可由法官决定,须经各方当事人同意。异步审理模式必须保障当事人权利。参与人互动均显示在微法庭中,各方均可随时查看。异步审理是在保证诉讼公平原则的基础上追求诉讼效率,诉讼经济价值。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案件,异步审理赋予当事人利用灵活的时间参与诉讼活动的便利。广泛适用于简单案件的庭审程序。

它的优点在于:1、非同步性解决了诉讼参与人不必参与同步诉讼的问题。2、可让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在对方发表意见、法官提问后,有充裕的时间思考并发表更高质量的意见。对于法官而言,可视听到各方诉争当事人的证据交换意见和观点,进而固定事实和证据。3、法官可设置发表意见的最后时期,督促当事人在指定时间内完成诉讼活动,规划诉讼进程。4、异步诉讼模式可为每个案件建立一个类似于微信群聊的平台。法官可居家远程安排庭审,在手机上随排随开。5、微法庭中沟通方式多元化,该模式提供了有效的证据传输、存储平台,节省时间、全程留痕、自动归卷,法官可随时查阅。6、异步审理既可用于诉讼活动,也可用于合议庭评议。7、在诉讼进程中,既可用于特定类型的庭审程序。也可用于诉前诉中的调解活动、证据交换、谈话、听证等庭审外的程序。8、现在该模式不仅可用于简单案件,还可以用于复杂案件的证据交换、举证、质证、无争议事实和争议焦点的确认等庭前准备程序。亦可助力类案集中快速审理,可批量送达,当事人无需逐案接收。有的事项在微法庭中也可以快速完成,如确认身份、确认委托代理授权等。

总而言之,这是一场审判方式的革命。希望大家积极拥抱大数据,在全流程网上办案率先使用,利己利民。

来源:张海龙

[责任编辑:王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