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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未应诉讼法官发出通知

近日,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民一庭审理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首次向原告发出了到庭参加诉讼通知书。

原来,承办法官在审理此案的过程中,发现原告的代理律师并不清楚案件的发生过程,无法回答法官提出的问题。考虑到原告本人未到庭参加诉讼,会影响案件事实的查明,便向原告发出到庭参诉通知书。庭审中,通过对原、被告双方的询问,法院作出最终判决,真正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