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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履职尽责暖人心 当事人赠送锦旗表谢意

5月18日,当事人兰某某来到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一面锦旗送到民三庭法官王睿鸿手中,对法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秉公执法的工作作风表示由衷感谢。

兰某某系一起房屋买卖合纠纷的一方当事人。本案兰某某与某房地产公司于2017年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用案涉商品房抵顶另案欠款。兰某某因不能办理案涉房屋的产权登记手续,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王睿鸿法官在收到当事人的诉讼材料后,迅速展开审理工作,梳理案情,最终判决被上诉人某房地产公司为兰某某办理案涉房屋的产权登记手续,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锦旗虽轻,却承载着当事人对法官工作的认可和信任。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的初心,坚持人民至上,忠诚履职,坚守公平,用有力量、有温度的办案工作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所思所盼。

(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