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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纪委监委:理顺体制机制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

今年以来,巴彦淖尔市磴口县纪委监委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在理顺体制机制上主动作为,在重点难点问题上集中攻坚,着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工作效能,使派驻监督效能逐步释放。

优化设置、推进派驻监督实现全覆盖。印发《关于深化磴口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设置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11个(单独派驻1个,派驻机构1个),对全县72个部门和单位进行派驻监督,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坚决落实县委决定和县纪委监委安排部署,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做到思想上认同、态度上坚定、工作上紧跟。

聚焦主责、发挥派驻机构“驻”的优势。围绕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的根本职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三转”要求,督促监督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能,依规依纪依法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事求是用好纪法“两把尺子”,提升派驻监督质量水平,充分发挥派驻机构“驻”的优势。

规范管理、促进派驻作用发挥明显。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实行规范化管理和工作绩效考评,每年根据工作绩效考评排名确定评先评优资格。设置派驻机构专用谈话室1间,对派驻机构工作程序、报告制度、队伍建设、办公场所、文书格式、工作流程、安全要求等方面进行规范、明确、统一,促进派驻机构职责更加明确,履职更加有力,制度更加健全,作用发挥更加明显。

上下联动、提高执纪审查质量效率。及时调整四个业务协作团队,实行常委领导制、组长协调制和主办人负责制,由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具体联系指导,对遇有重大疑难复杂的问题线索,由纪检监察组长组织实施交叉办案、联合办案,实现资源共享、人员互通,进一步提高执纪审查质量和效率。安排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到委机关跟班学习2批26人次,主要学习信访、纪律审查、案件审理、宣传教育等纪检监察业务,重点学习办案程序、方法、技巧和信息调研等业务工作。

(来源:磴口县纪委监委 任岳)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