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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召庙镇开出第一张食用农畜产品“身份证”!

食用农畜产品合格证是指食用农畜产品生产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在严格执行现有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的基础上,对所销售的食用农畜产品自行开具并出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承诺证。按照临河区食用农畜产品合格证有关制度要求,从7月1日起,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将在全域开展食用农畜产品合格证运行推广工作,要求所有入市销售的食用农畜产品具有食用农畜产品合格证。

6月16日,干召庙镇召开2020年食用农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培训会,对食用农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进行了学习解读。当天,该镇为内蒙古德顺禾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具了第一张食用农畜产品合格证。在这张食用农畜产品合格证证书上,不仅标注了农畜产品的名称、数量、出具日期、生产主体等信息,还有生产主体对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合格证真实性作出的不使用禁限农药兽药、不使用非法添加物、自我承诺合格等5项承诺。

开具合格证,让农畜产品上市有了“身份证”,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得到保障。内蒙古德顺禾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岳鹏亮表示:一张合格证,一份责任心,合作社将遵守国家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绝不使用禁用农药,保证生产绿色菜、干净菜、安全菜,并如实填写、正确开具合格证,保存好使用记录,欢迎广大消费者监督。

今后,干召庙镇市场监管部门将把食用农畜产品合格证的开具使用和入市查验作为日常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严格把好食用农畜产品市场准入关,加强与相关单位的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建立健全以合格证制度为核心的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实现“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质量安全管控。

来源:《巴彦淖尔日报》

[责任编辑: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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