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喜报!兴安公证处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近日,国家司法部召开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暨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表彰了300个法律援助先进集体、450名先进个人和698个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944名先进个人。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兴安公证处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据悉,全区仅有3家公证处获此殊荣,兴安公证处是兴安盟地区唯一获此殊荣的公证处。

公证制度的价值在于“未雨绸缪”,兴安公证处每年办理各类公证近万件。近年来,兴安盟司法局和兴安盟公证协会坚持司法行政和行业协会“两结合”的公证管理体制定位,发扬“两结合”管理体制特色优势。兴安公证处积极探索开拓公证业务新领域,持续扩大“服务、沟通、证明、监督”职能作用,以执业活动引导社会公众尊法、守法,恪守诚信,为打造诚信兴安盟社会环境贡献司法力量。(兴安盟融媒体中心记者  刘也)

[责任编辑:韩伟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