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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县公证处积极开展公证质量检查活动

为了进一步推动公证处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提高公证法律服务和公证处内部管理水平,促进公证工作的规范化,不断提高公证队伍的综合素质,托县公证处于2016年6月15日开展了为期一个星期的公证质量检查工作。 

2016年6月15日托县公证处召开了办公会议,公证处主任发言,紧密依据《公证程序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了为期一个星期的公证质量自查工作安排部署。             

本次检查主要是对2016年1月至5月的公证书、收案、收费、结案、归档制度、公证文书要素、案卷规整程度等进行自查。2016上半年托县公证处共办结公证案件139件,其中民事类40件,经济类99件。 

通过检查,托县公证处上半年所办结的各项案件无一错证、假证,公证案件投诉率为零,形成快捷、时效性强的办证程序。对审核合格的公证申请人的申请及时受理并告知办结时间,绝不拖拉怠慢。在出证前,公证员将制作好的公证书自查后,交由公证处主任审批后才可出证。公证收费方面,公证费的收取标准符合国家规定,收费和减免收费的手续基本齐全。公证档案管理实现专人负责制。对于需要查阅、借阅公证档案的,由档案管理人员按照规定统一办理,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查阅。从整体案卷上看,公证案件装订比较整齐美观,材料齐全,公证词用词规范,书写清楚。 

针对此次自查结果,托县公证处召开了公证质量检查总结、表彰大会,全面总结了公证质量检查的经验并对公证处的先进个人予以奖励。今后,托县公证处将继续加强和改进公证工作,不断提高公证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证法律服务。

[责任编辑:张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