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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人保寿险内蒙古分公司金融消费风险提示:防范代理退保风险

目前,一些机构或个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可代理全额退保”为由,怂恿、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全额退保”事宜,以此收取高额手续费,并以消费者名义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甚至诱导消费者伪造证据材料,实施“代理退保”,此举严重损害了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严重扰乱保险市场正常经营秩序。人保寿险赤峰市分公司特别提示消费者,应加强风险的全面识别与防范。

案件回放

人保寿险林西支公司接到内蒙古分公司银保监分局投诉转办,客户贺女士从林西县邮寄信函投诉,称业务员销售时告知保费缴满即可返还,现了解到保单保至70岁,客户不认可。认为销售时业务员存在误导行为,且投保书上非本人签字。

接到监管转办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从核心系统调取投保书签名,经与监管收到信函签名一致。调取当时回访情况,公司统一采用保单标准话术进行回访,接听电话与投诉电话一致,经核实是客户本人接听,回访成功。与当时销售人员核实,业务员按客户需求设计,并告知保单相关权益及中途退保损失。工作人员向客户贺女士了解客户投诉情况,贺女士阐述了事件原委,整个情况令人意外!原来,客户因家中资金周转需要,经贺女士经朋友介绍,通过微信认识了恶意投诉代理人员(以下简称“代理人员”),该代理人员称可以将客户保单全额退保,但要按照退保金的20%收取费用,费用高达数万元。贺女士有些犹豫,但最后因为自己急需资金周转还是勉强同意了,并在代理人员的要求下交了 500元定金,并提供身份证、保单和银行卡并以自己名义办了一张电话卡给对方,代理人员开始询问保单的投保情况。贺女士表示前几年经济情况较好,为了自身和家庭成员保险保障需要,其主动找业务员,在了解清楚保障计划后,最终自愿投保。但退保代理人员在为贺女士编写投诉材料时,虚构了业务员误导其投保的事实。

经我公司工作人员为贺女士讲解了保单权益,保单收益,保险责任,最终贺女士没有选择退保,而是选择通过保单贷款来缓解自己资金短缺的问题。事后贺女士要求退保代理人退回500元押金,遭到代理人员的拒绝,代理人员还威胁要上门滋事,让贺女士注意人身安全。

防范“代理退保”风险

提醒广大消费者,“代理退保”有风险,打着可以“全额退保”的代理机构看似维护客户的权益,实则是为了收取高额的“代理费”,背后牵扯的是牟取高额利益。“代理退保”主要有以下风险:

 (一)谨慎理性办理退保

消费者应对“代理退保”时提高警惕,尤其要慎重对待所谓“退旧投新”“高收益”产品等宣传,防止上当受骗。保险消费者要了解所购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除外责任和退保损失等重要信息,根据自身需求谨慎办理退保,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注意保护个人信息

消费者要注意保护个人重要信息,妥善保管重要身份信息、敏感金融信息。不要轻易将银行卡、身份证、保险合同等重要单证的原件或复印件转交他人,不要轻易向他人发送移动支付二维码、网银验证码。对金融交易存在疑义的,请拨打金融机构官方客服热线、登录官网、线下营业网点咨询等方式核实业务真实性。

(三)通过正规渠道依法合理维权

消费者对保险产品有疑问、有相关服务需求或发生争议纠纷的,可以直接拨打保险公司热线电话,通过正规渠道依法合理维权。

特别提示

  广大消费者应正确认识保险,谨防上当受骗,若您发现三方机构或个人“代理退保“行为,切勿轻信,并及时向我公司或监管单位反映。

[责任编辑:赵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