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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求用的上保险,只希望关键时刻的雪中送炭 ——新华保险锡林郭勒中支理赔案例

“近来的一个月,孩子眼睛视力下降明显。去医院检查,大夫建议拍个CT,这不差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居然是颅内肿瘤引起的视力下降,孩子才17岁。”投保人李先生对查勘人员介绍了孩子发病情况。

2023年8月,李先生带着孩子在北京肿瘤医院进行了再次复查,并进行了手术治疗。住院期间,各类医疗费用花费共计9万余元,社保报销5万余元,还有4万余元需要个人承担。     

2023年10月26日,李先生向新华保险锡林郭勒中支申请保险理赔。经核查,李先生在2018年为其孩子在新华保险锡林郭勒中支分别投保了健康无忧青少年重大疾病保险(C1款)、附加豁免保费定寿A款保险、多倍保障青少年重大疾病保险、附加豁免保费定寿A款保险、附加住院无忧医疗保险、附加康健华尊医疗保险等多款保险产品。被保险人出险情况属实,符合公司保险理赔条件,2023年10月31日结案,新华保险锡林郭勒中支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支付被保险人保险理赔金共计41万余元。包括:康健华尊医疗保险赔付医疗保险金4万余元,健康无忧青少年重大疾病保险赔付重疾保险金13万元,多倍保障青少年重大疾病保险赔付重疾保险金12万元,以及前10年关爱金12万元,保险总计赔付41万余元。

胡适先生曾说过:“保险的意义,只是今日做明日的准备,生时做死时的准备。今天预备明天,这是真稳健;生时预备死时,这是真旷达;父母预备儿女,这是真慈爱。”我们不求用的上保险,只希望在需要的时候,保险可以为我们雪中送炭,帮助我们渡过难关。

[责任编辑:王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