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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胜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上半年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通报

东胜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上半年落实

“三个规定”情况的通报

自201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以来,在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和东胜区委的领导下,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推动“三个规定”落地落实。一是制定关于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的工作举措、与全体检察人员及其家属签订《检察人员“三个规定”承诺书》、组织开展“三个规定”应知应会测试,进一步规范了检察人员严守纪律规定的自觉行为。二是以检查促落实,实行“三个规定”落实情况月通报制度,在做深、做细、做实上持续发力,使逢问必录、如实记录成为常态。三是通过漫画、彩铃、微信、微博、抖音短视频等方式大力进行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2023年上半年,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共计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5件次。下一步,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持续把“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宣传到位、坚持到位、落实到位,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更好的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确保检察机关公正司法,维护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来源:张贵祥、曹安妮


[责任编辑:王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