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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多举措确保“三个规定”落到实处

为深入贯彻张军检察长关于执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指示批示”精神,东胜区检察院检务督察办公室积极采取多项举措,规范司法行为,严防插手过问案件,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贯彻落实。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以及上级有关执行“三个规定”情况调研要求,检务督察室充分发挥能动作用,督促该院各部门按季度、按月、按时上报本部门“三个规定”相关报表。按照张军检察长指示,检务督察室严格对照“三个规定”,迅速开展院内自查工作,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填报《东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人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自查表》,要求对2018年以来的办理的案件,逐条逐项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自查。对于在本次自查中未发现问题,而在自治区院抽查或今后巡视中发现存在违反“三个规定”未报告的,该院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使自查表发挥出“隔离带”和“防火墙”的作用,真正杜绝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零记录”“零报告”结果。

据了解,下一步该院检务督察办公室将会对各部门“三个规定”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察或不定期抽查,并通过各大媒体网站加大宣传力度,使全院干警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促进各项检察工作稳中有升,升中创优。

(曹安妮 张菁)

[责任编辑:王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