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领会张军检察长关于执行“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制度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东胜区检察院检务督查办结合实际情况,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并要求各部门及每位干警把 “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同时,该院检务督察办对“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察。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检务督察办将督促全院干警对“三个规定”相关精神及工作规则进行再学习、再落实。同时,将继续加大对“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的督察力度,特别是对“零报告”人员进行实名通报。
(张贵祥、孙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