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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官能见官”在鄂尔多斯市正成为新常态

“告官能见官”

在鄂尔多斯市正成为新常态

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

应诉率连续3月达到100%

今年3月至5月,鄂尔多斯市两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共129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29件,应诉率达到100%,较去年同期增长39%。人民群众关切得到较好回应,通过出庭应诉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效果不断彰显。

近年来,鄂尔多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有关负责同志多次做出指示批示,要求行政机关认真履行出庭应诉的法定职责。

鄂尔多斯市政府印发实施《关于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要在行政诉讼中“应出尽出”,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全程参与行政诉讼案件处理的各个环节,直接倾听人民群众呼声。

鄂尔多斯市委依法治市办建立“庭前提示+庭后通报+结果运用+个案约谈”的运行机制。加强与人民法院工作衔接,法院在案件开庭前将开庭信息提前通报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依法治市办建立出庭应诉台账清单,向各旗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发出《应诉提示函》《督促函》,要求被诉行政机关于开庭前将出庭人员名单书面向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司法行政机关按照备案名单由专人负责,实行一案一盯办;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台账,对出庭应诉情况、判决情况进行统计通报;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全面依法治市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行政机关负责人未出庭应诉的单位予以扣减相应分数;对行政机关负责人不出庭应诉的,视情由市委依法治市办分管负责人约谈,或提请本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市委依法治市办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断提升,体现了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法治思维的切实转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当一次被告,胜过十次法治教育”,通过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能够更加直观地了解本地区本部门行政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下一步,鄂尔多斯市委依法治市办将进一步采取措施,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从“要我出庭”变为“我要出庭”,从“出庭不出声”变为“出庭又出声”,以有效参与、化解各类行政争议。

(来源:法治鄂尔多斯 )

[责任编辑:孙丽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