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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人民法院:加强基层诉源治理 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近日,巴彦淖尔市磴口县人民法院渡口法庭通过与补隆淖镇政府、镇司法所及相关综治组织积极联络、通力协作,经过多次调解,成功将涉及800余亩争议耕地、四十余户村民的土地纠纷化解在诉前,充分彰显了“枫桥经验”同基层法庭建设融合创建的工作效能。

四月下旬,磴口县人民法院受理了同一原告起诉的两起涉土地纠纷案件,渡口法庭法官承办案件后考虑到正值春耕备耕关键时期,通过判决明确土地经营权属将有可能耽误正常耕种,后续申请执行有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承办法官通过实地走访了解到,原告承包村集体小组成员的土地近800亩,出包户涉及四十户居民,如果本案处理不当,原告将会继续对违反合同约定的农户一并提起诉讼,届时矛盾纠纷将会进一步扩大。

经研判,为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案件承办法官在拟定非诉解纷方案后,经层级请示并在分管副院长的指导下,积极联络当地村委干部、司法所干部及涉案居民,通过多次的实地走访、集体调解、逐人入户调解等解纷方式,将系列纠纷梳理清楚,将纠纷化解稳在诉前。在人民法院、乡镇政府、乡镇司法所、综治中心及轮值律师的协同调处下,经承办法官主持,原告与涉案农户达成和解协议,并自愿申请撤回起诉,依照协议约定处理此次纠纷。结案后,渡口法庭干警经多次电话回访,双方当事人均按照和解协议的自行履行。

在此次案件调处后,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认为加强诉源治理是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是新时代基层人民法庭创建同“枫桥经验”融合的生动实践。人民法庭要切实通过“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的经验汲取方式同人民法庭一站式诉讼服务能力建设有效融合,在不断完善“三所一庭一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同时,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专业优势,提升纠纷调处协作效能,为诉源治理工作实体化运行提供更加专业、及时的支持,为创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刘勇 赵子龙)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