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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95万购买8项服务 受益人数超2万

本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刘晓君)6月1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推进政府职能转移,培育发展社会组织,该厅开展了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本次购买服务金额共计2095万元,主要购买8项服务,累计受益人数2万余人。

据了解,此次购买的8项服务分别为:城镇社区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农村(牧区)养老服务、社会工作服务、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服务、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示范园)运营服务、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服务、康复辅助器具进社区公益性助残项目实施与管理服务、政府购买服务事中监管和绩效评价服务,预计将有160余家社会组织承接服务项目,累计受益人数2万余人,其中,受益失能老年人3800余人、居住在农村(牧区)幸福院内老人3400余人,直接受益社区居民1.2万余人。

据了解,待承接主体确定后,自治区民政厅将委托第三方事中监管机构,采取线上实时监管,线下随机抽查走访的形式,加大对承接主体提供服务的事中监管,确保购买服务工作买的好、买的值,使受益对象得到实实在在的服务。

[责任编辑: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