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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召开落实三个“规定”动员推进会

为认真贯彻张军检察长关于执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批示指示,3月31日,东胜区会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该院检务督察办公室对此次会议进行了全程督察。

会上,全体院领导、专委、员额检察官认真学习了高检院印发的《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查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实施办法》。党组会议提出,《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为我们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明确了责任目标,提供了制度遵循,全体干警要切实抓好《规定》的学习贯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与检务督察办配合,并结合各部门检察工作,将“三个规定”登记制度和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坚决杜绝领导干部和检察干警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情况确保检察权依法行使,确保所有案件依法公平办,真正让“三个规定”给检察人员披上一身防腐蚀、防围猎的“铠甲”。同时,要注重检察宣传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特别是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再学习,再宣传。

(张贵祥、曹安妮、张菁)

[责任编辑:王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