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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纪委监委:团队协作解难题 全员办案不“断层”

“以前专职办案部室和非办案部室区分比较明确,与案件有关的工作,仅靠几个纪检监察室就可以完成。自从近两年监察体制改革以后,大多数的专职办案人员被抽调办理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本级日常监督和案件办理就有些力不从心。而且其他纪检监察干部不懂办案,纪委监委整体办案能力很难得到提升。”巴彦淖尔市磴口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深有感触地说,实行“团队协作、全员办案”工作模式后,不但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的整体业务素质,更重要的是大大提高了案件查办的质量和效率。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磴口县纪委监委积极转变工作思路,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积极探索“团队协作、全员办案”新模式,有效提升了线索处置效率,有力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建立团队协作制度。磴口县纪委监委根据优势互补、均衡推进的原则,将全县10个苏木镇农场纪委、1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和12个机关部室划分为4个业务协作团队。统筹全系统办案力量,进一步打通委机关和各苏木镇、农场纪委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壁垒”,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集中优势兵力办大案要案,有力解决了单一单位办案人员少不能办案、受人情干扰不敢办案、业务水平偏低不会办案等问题。

实行全员办案工作模式。一方面,面对专职办案人员不足的实际,根据办案工作需要,打破以往只有纪检监察室专门查办案件的局面,跨部室联动,建立一个专职办案部室与一个非办案部室协作的工作模式,做到室室都有办案任务、人人肩上都有担子,使办案工作不“断层”、能“接力”,实现人人要办案、个个会办案,提高全委干部办案本领。另一方面,面对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少,案件办理、日常监督等工作任务不均衡的特点,建立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两两协作工作模式,配合履行日常监督、案件办理等工作职能,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来源:磴口县纪委监委办公室 周怀宇)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