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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学好《信访工作条例》 做好控告申诉工作

近日,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组织全体干警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我院第三检察部干警刘永芳领学。

《条例》共6章50条,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详尽规定了包括信访工作体制、工作原则、提出和受理、监督和追责等在内的信访工作各环节事项,如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接访单位的接访原则及权责划分等等。

《条例》明确了开展信访工作的主体单位、确定了重复信访不再受理的情形、将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有关政法部门依法处理等事项。这对于检察机关控告、申诉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有着重要意义。

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为信访窗口部门,将不断加强与各业务部的沟通,把源头治理和案件办理有机结合起来,畅通信访渠道。扎实开展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信访积案化解和公开听证等各项工作,以工作实效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满意度放在首位,务实高效化解信访矛盾,努力打造和谐稳定的法治乌拉特前旗。

(办公室 吕兆祥)

[责任编辑: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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