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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信访局传达学习《信访工作条例》

4月8日,自治区信访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推动《条例》在全区信访系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到位。

会议指出,《条例》是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是新时代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全区各级信访部门要把抓好《条例》贯彻执行作为履行信访工作领导责任的首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督促指导,努力开创新时代全区信访工作新局面。

会议要求,全区各级信访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思想认识,形成工作合力,把握好时间节点,积极开展宣传引导,确保《条例》入心入脑、落地见效。同时,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要将《条例》列为党员领导干部党内法规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推进《条例》普法宣传制度化、常态化。要广泛开展《条例》宣传宣讲,组织开展好集中宣传月活动;要积极推动《条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五进”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要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信访稳定工作主线,结合《条例》贯彻落实,不断压实信访工作责任,深入推进“化积案、治重访、促稳定”攻坚行动和“信访工作示范县”创建等工作,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推动信访问题依法及时就地妥善解决。(见习记者  杨柳)

[责任编辑: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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