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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纪委监委:业务学习常态化 审理队伍专业化

案件审理工作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内承担着对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工作实施有效监督,对外作为对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窗口,是审查处理违纪案件的最后一道关口。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变化新要求,为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打造学习型部室,巴彦淖尔市五原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决定定期开展部室内组织学习,切实推进案件审理队伍专业化建设,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近日, 五原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学习活动第一讲在浓厚的学习氛围中开展。本周学习活动主要对《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相关章节进行学习,通过逐条解析、重点解读和新旧法对比分析等方式,参与人员围绕重点难点问题,结合实践,积极发言讨论,开拓思维,取得良好学习成效。

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作为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的制度遵循,对审理工作及审理队伍都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此次部室内学习活动旨在解决“书到用时方恨少”问题,树立“磨刀不误砍柴工”理念,把专业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促进审理队伍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素质,为案件办理质量提升打下坚实基础。

(来源:五原县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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