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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后旗纪委监委 :严把案件审理关口,助力高质量办案年活动

为推动“高质量办案年”活动深入开展,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纪委监委规范案件审理工作流程,严把案件审理关口,着力构建“铁案工程”。

严把审理入口关

修改完善了案件审理工作制度,在初核阶段,对拟立案案件的立案依据、违纪事实、证据材料等,案件审理部门参加案件监督管理室牵头召集的立案案件会商会进行监督,确保立案案件“立得住”。同时,指派专人与案件监督管理室对接,建立立案案件信息库,动态管理每周立案情况,对即将到期尚未移送审理的案件向案件监督管理室及时提醒或预警提醒,确保审理工作与审查调查工作实现无缝对接。

严把定性量纪关 

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的24字方针,对接收审理的每个案件,在审理好违纪事实、证据的同时,结合被审查人态度、错误影响等具体情况,深入分析研判,合理运用从轻、减轻或从重、加重处分情节,依规依纪提出合理恰当的处理意见。及时召开旗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审理报告,做到集体审议、客观决策,确保案件定性更加准确,处理结果更加恰当。

严把审理出口关 

审查调查结束后,案件审理部门将承办部门移送的案件材料进行形式审核,认真审核要件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合规合法、手续是否完备,对符合移送条件的,承办部门装订成册经主要领导签批后方可移送;对不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审理部门提出形式审核意见,由承办部门补充完善后,再办理移送审理手续。通过依纪依规审理,确保党政纪案件依纪审核、程序规范、依法处理,不断提升执纪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2019年共立案13件,审结案件1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科级干部11人,全部召开了立案案件会商会、建立信息库进行了监督,确保每件案件都“立得住”,而且“立得稳”。

(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卞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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