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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纪委监委:“四结合”创新案件审理工作

近年来,巴彦淖尔市五原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维护党员干部合法权利、促进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三大主题,注重发挥审理部门职能作用,积极探索创新案件审理工作方式,努力做好“四个结合”。

卷面审与当面审结合,完善审理谈话。审理过程中,坚持“审案必谈”,改进审理谈话方式,允许被调查对象本人或其聘请的助辩人进行陈述、辩解,实事求是地做好谈话笔录,并一起随案归档,保障被调查人员的知情权和申辩权。

立案预审与案件联审结合,创新审理方式。针对实践中出现的撤案、销案现象,以及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存在查审不分等情况,五原县纪委近年陆续进行了立案预审、案件联审改革探索,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了相关制度流程。通过立案前对主要事实证据的审核把关,确保立案的准确率,防止错立、漏立案件;通过案件联审,有效解决了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人员少、任务重的矛盾,既做到了查审分开,又提高了审理人员业务素质。

“走下去”与“请上来”结合,加强业务指导。针对审理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县纪委积极深入基层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与审理干部面对面交流等方式,把业务知识送到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采取业务培训、跟班学习、案例研讨、建立审理人才库等形式,把基层纪委审理干部请上来,用传、帮、带的方式,帮助基层审理干部熟悉办案流程,提高审理业务水平。

案件质量检查与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结合,强化质量监督。多年来,五原县纪委始终把案件质量放在案件查办工作的第一位,每年县纪委都要对县本级及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组查办的案件质量进行检查,通过听取自查情况汇报、随机抽查案件、现场质询答疑等方式,对县纪委自办件以及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组所办案件进行质量检查。同时,每年还要对上年度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严防处分决定“打白条”现象发生。针对在案件质量和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及时下发检查情况通报,督促发案单位按时整改。

(五原县纪委监委 赵青卓 )

[责任编辑:王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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