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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推行农畜产品“持证上岗”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获悉,按照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农村牧区高质量发展10大行动计划有关安排,今年内蒙古自治区全面试行食用农畜产品合格证制度。内蒙古自治区农畜产品生产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三大类主体将自行对所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五大类食用农畜产品开具质量安全合格证,让农畜产品“持证上岗”。合格证包含了产品名称、数量重量、生产者信息、开具日期和承诺声明等内容。

今年2月9日,乌兰察布市开出全区第一张合格证。截至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已开具合格证6.7万余张,附证上市农畜产品2.4万余吨。内蒙古自治区9个盟市的农牧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印发了试行方案,基本覆盖了“菜篮子”主产盟市,75%的旗县已全面推开试行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内蒙古自治区对援助湖北省的2500余吨农畜产品及时开展了检测工作,指导生产主体全部自主开具了合格证,还出具检测报告29份,有效助力疫情防控工作。

为确保合格证试行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内蒙古自治区在全区整体统筹推进的基础上,把“菜篮子”大县、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县作为试行合格证先行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还建立了“一对一”联系工作机制,及时调度推动试行工作。同时,开展了指导调研、宣传培训和现场观摩等工作,确保试行工作有序推进。

据了解,合格证作为农畜产品上市的信息载体和承诺书,是解决全程监管难点、打通全程监管链条的重要创新,更是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的有效手段。预计到今年年底,全区三大类试行主体生产的五大类食用农畜产品将基本实现附带合格证上市。

[责任编辑:赵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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