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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内蒙古现场发放2.9亿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网记者  王利军)  11月18日,内蒙古三级法院与全国各级法院同频共振,在内蒙古高院分会场开展“全国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活动当天,内蒙古三级法院共设立108个案款发放现场,在136名人大代表、114名政协委员、110名律师代表、23名特约监督员见证下,现场发放案款29066.23万元,涉及案件1715件,1594名当事人领取案款。

现场发放执行案款

北方新报正北网记者在现场了解到,今年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截至11月17日,内蒙古三级法院共计收案306467件,收案同比上升23.77%,已结214670件,结案率70.05%,结案同比上升19.99%。“3+1”核心指标情况: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91.74%,全国排名较去年提升2个位次。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100%,全国排名第1名。执行信访办结率63.83%,全国排名较去年提升2个位次。

今年以来,内蒙古三级法院部署开展执行领域顽瘴痼疾“百日攻坚草原雄鹰2021”蒙马行动,将执行案款清理作为专项行动的内容之一,进行专题部署、重点推进。截至11月17日,全区法院发放法定期限内案款70.98亿元,涉及案件72626件,全区法院清理发放无法定事由超30天未发执行案款31.48亿元,涉及案件22584件。

11月18日,内蒙古三级法院共设立108个案款发放现场,发放执行案款29066.23万元。其中,内蒙古高院分会场组织发放执行案款3585.8429万元,主要涉民生、涉金融、涉中小微企业执行案件,现场发放的执行案款都是在法定期限30天内的执行案款。



[责任编辑:章颖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