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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两级法院集中发放案款4500余万元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解裕涛) 11月18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款发放日”活动统一安排,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分会场开展线下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当日共发放案款4529.7316万元,157名当事人领取,涉及案件172件。

执行案款发放现场

“包头这家公司欠我们1个亿,陆续回来2000多万,今天,公司又拿到了200多万执行款。”中国化学工程第14建筑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工作人员赵秋瑾从南京赶来参加这次集中发放活动。

据了解,中国化学工程第14建筑有限公司承建包头某企业多晶硅项目,因为工程款发生纠纷,该公司起诉并申请执行。几年间,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陆续为该公司执结2000余万元。“这个案子我们起诉后,很快判了下来,包头市中院执行局对于我们的执行请求非常重视,陆续执行,而且这个企业仍然在继续生产,我们对于后续执行充满信心。”赵秋瑾表示。

记者从活动现场了解到,包头市法院共设立11个分会场,涉及案件172件,157名当事人领取案款,案件类型涉及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等,共发放案款4529.7316万元。活动还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全程见证监督。


[责任编辑:章颖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