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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农膜违法处罚案例(四)

赤峰市宁城县司某某未按照规定回收农用薄膜案

2023年6月,宁城县农牧局办理一起未按规定回收农用薄膜案,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经查,司某某于3月29日开始对80亩耕地使用过的废旧农用薄膜进行回收,由于地膜捡拾机器轮胎出现故障,在未经回收农用薄膜的情况下对剩余40亩耕地进行深翻作业。

下一步,宁城县农牧局将全面落实《宁城县地膜集中减施行动方案》要求,加强督导层层压实责任,全面开展以16个乡镇为单元的农膜回收攻坚行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推动残膜有效回收,对拒不回收等行为严格执法,推动地膜污染有效防治。自治区农牧厅也将在各地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开展典型案例通报,保持地膜违法打击高压态势。

[责任编辑:王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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