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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司法局:“点线面”多维发力 绘就人民调解新图景

今年以来,兴安盟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顺应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进一步深化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建强基层调解支撑“点”。扩大村级调解员队伍。制发《关于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员队伍推进网格员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通知》,切实发挥村(社区)居民小组长、楼栋长、网格员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等司法行政系统资源优势,新增调解员900余人。加强调解员规范化管理。创新推出人民调解员积分制管理办法,聚焦矛盾纠纷数量、性质、调解重点难点,分类别、明要求、定目标,制定有针对性的积分规则,设置不同的积分权重以积分形式对人民调解员各项工作进行量化,鼓励各级调解员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提高调解员培训力度。采取分层分级培训模式,依托人民调解专家库和人民调解讲师团,通过集中授课、交流研讨、现场观摩、旁听庭审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2024举办了2期全盟人民调解视频讲堂巡回培训班,共计1540余人次参训。

密织人民调解链接“线”。建立完善纠纷排查机制。围绕“高质量调解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统筹抓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和就地化解工作,持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率,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截至目前,全盟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1476件,调解成功1476件,调解协议涉及金额2964.51万元,开展矛盾纠纷排查845次,排查发现纠纷69件,预防纠纷45件。健全诉源治理调解工作机制。与盟中院联合印发《关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 健全调解工作机制 推进诉源治理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案件分流、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工作机制,人民调解组织全部入驻基层人民法庭,强化工作保障,提高人民调解案件司法所确认率,推动源头预防、就地实质化解纠纷。

拓宽人民调解覆盖“面”。组织开展志愿人民调解员招募工作。积极招募律师、医生、教师等社会专业人士和退休法官、检察官、民警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退休人员担任驻所志愿人民调解员。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兴安样板”。实现接待服务大厅(窗)、调解受理窗口(台)、专用调解庭(室)及其他功能室的集中办公、集约管理、集聚服务,全力打造“枫桥式”调处平台和“一站式”标准服务模式。吸收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法律咨询、仲裁、鉴定、公证、法律援助、司法所、律师等多方力量,以功能聚合变多部门为一中心,以力量融合变多平台为一平台,实现了“一站式”办理。目前,已建成盟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1个、旗县市矛盾纠纷调处中心6个、乡镇苏木(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70个,实现了盟、旗、乡三级中心建设的全覆盖。线上、线下受理纠纷308件,化解308件,调解成功率100%,满意率100%,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

(兴安盟司法局 )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