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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共识 强履职 力争推动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实现多赢共赢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等精神,实现检察监督与戒毒执法有效衔接,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的意见》以及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司法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2024年2月23日,在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召开鄂尔多斯市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鄂尔多斯戒毒所党委书记、所长张廷福及鄂尔多斯戒毒所党委班子、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郃忠平及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郝春河到会指导。会议由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任婵主持,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闫霞及第四检察部相关负责同志参会。

会议强调,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试点工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要求,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促进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执法规范化,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新探索。

会议指出,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坚持高站位谋划、高质效履职、高标准落实,确保检察监督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会议要求,一是加强信息互通,通过建立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同堂培训等方式,打破信息壁垒,扫除监督盲区,形成统一认识;二是树立共赢理念,破除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之间“对抗式”监督关系,秉持以检察监督方式实现配合与支持的共赢效果;三是加强社会协同,探索府检联动,统筹协同推进毒源治理、社区康复、帮扶安置、社会治理全链条发力、全社会协同参与的禁毒局面。

会议就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的意义、重要性、必要性等方面达成共识。下一步,东胜区检察院将以此次联席会议为契机,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站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高度,坚持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在高度互信、良性互动、互相配合的基础上探索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新路径,逐步形成相互促进、互联共建、有机融合的共赢局面。(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