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检察院:数字赋能让监督更精准高效

随着数据归集能力提升和应用场景拓展,数字检察正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释放社会治理效能:东胜区人民检察院提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思路13个,成功搭建刑事检察多维类案监督模型等4个模型,数据对法律监督的放大、叠加、倍增效应初显。

数字赋能是检察监督工作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要求。东胜区人民检察院以审查、调查、侦查“三查融合”为抓手,联动公安、法院等各个单位,融合院内各个部门的数据资源,跨地域、跨系统、跨业务、跨部门向大数据借力,分析研判,推进大数据检察监督模型的建设应用,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数字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检察院数字检察工作办法(试行)》,统筹推进数字检察工作。以深学细研带动全院检察人员及时融入大数据法律监督的氛围当中,要求每一位检察人员跟上、适应数字发展大势,充分挖掘大数据应用潜能,以“数字革命”驱动新时代法律监督整体提质增效。要求所有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转变理念,立足日常业务工作探寻摸索数据思维,提出大数据监督模型思路。数字检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积极参与并及时督促,确定重点模型思路,共同推进建设。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检察院数字检察办公室。(摄影:秦娜)

目前,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已建成数字检察数据中心、数字检察集控中心、数字检察成果展示室、办公室和运维一体化机房,购置了应用服务器、存储服务器、OCR识别系统、分布式调度演示系统等硬件设施。在此基础上,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各业务部门通过分析研判,提出“刑事检察多维类案监督模型”等13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思路。

13个模型都是建立在数字化意识与“三查融合”意识、依法能动履职意识、参与社会治理意识相结合的基础之上,重视大数据的开发利用,更是要抓住数字革命的本质,从整体上系统重塑法律监督功能、模式、流程、手段和体制机制,使其能够促进社会治理从低效到高效、从被动到主动的深刻转变。通过最有效、最直接的方式选取各业务部门已经成熟、具有可推广价值的数字模型案例,达到“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社会治理”的效果,真正实现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蝶变”。

13个数据模型中,有4个模型初见成效,其中“刑事检察多维类案监督模型”得到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认可,并将在全市予以推广。

面对传统办案方式依赖案卷进行被动审查这一监督困境,东胜区人民检察院以检察大数据战略赋能法律监督创新,搭建“刑事检察多维类案监督模型”,实现对新型违法犯罪现象的有效监督。“刑事检察多维类案监督模型”在于以数据为基础、以平台为支撑,使检察官将算法、算力运用到法律监督工作中,系统重塑法律监督模式,实现从“办一案”到“牵一串”的跨越,是融合了刑事检察监督、民事检察监督、行政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之全部或部分于一体的新型监督。主要以刑事检察的侦查活动、立案活动、刑事执行为主要的监督点,监督办案机关在办理案件中是否存在压案不查、久侦不决、违规违法撤案、未依法告知等行为。

工作人员利用数据模型进行比对、碰撞。(摄影:秦娜)

东胜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刑事拘留在押人员台账、社区矫正人员台账、受理审查逮捕起诉案件等数据,充分开发、整合、运用,激活检察机关内部“沉睡的数据”,将之运用到分析研判中,为检察机关提供大量的法律监督信息线索,为推进数字检察、开展大数据法律监督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撑。目前,通过该监督模型软件筛查出刑事拘留未移送审查起诉线索2000余条、刑事立案未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线索400多条、在矫期间被行政处罚线索5条,已向相关部门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

据初步建成的数据监督模型运用结果发现,数据监督模型输出的只是异常数据线索,并不直接等于已查实的监督案件。要使线索最终成案,仍然需要系统整合各类案件信息,汇集形成检察业务“数据池”,同时将“三查融合”的思维和方法贯穿其中。同时,追求法律监督高质效,绝不能就案办案,而要以“监督促进治理”为更高层次的目标。

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实战实效实操为导向,突出改革破题、系统重塑,深入推进“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法律监督模式变革,以“业务数据化”为基础,实现“数据业务化”,以“数字革命”助推东胜区检察工作现代化行稳致远。

作者:任婵 张兆佳

[责任编辑:王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