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议程
(2024年1月29日政协第十三届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1.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全国政协新部署新要求,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
2.审议政协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3.审议政协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4.列席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
5.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政治决议;
6.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7.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
8.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9.表彰自治区政协2023年度优秀提案;
10.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