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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司法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赤峰市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金牌调解模式

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赤峰市司法局主动担当,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破除单一审理方式,运用调解、和解多元方式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用行政复议的温度护航企业的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年初吹响行政复议调解集结号:2023年初,赤峰市司法局针对行政复议案件调解率过低的问题,及时召集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召开局长专项办公会议。会上针对行政争议多发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症结进行了全面剖析,要求行政复议科室转变以案办案、机械办案、程序空转等传统理念,将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作为行政复议工作重点。会上将行政复议三科确定为试点,针对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行使的案件和大量新增的行政处罚案件,要求该科室不遗余力发挥调解效能,让行政争议进得来、调得动、不诉讼,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实质减少人民群众诉累,形成行政复议+调解化解争议的模式。

年中发起行政争议调解攻坚战:2023年下半年,赤峰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三科按照试点要求,形成矛盾化解三分法,提升调解能力和水平。在矛盾前端溯源: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增速过快问题,赤峰市司法局形成信息公开答复办理指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降低此类案件发生比率,针对某小区不服某行政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及时把握行政争议根源,帮助行政部门理清职能职责,寻找解决问题渠道,最终经过沟通协调及时找到申请人所需要的政府信息,集中化解行政争议案件14件。在矛盾中端定分止争:部分行政处罚案件进入行政复议程序后,申请人认为自己违法行为存在,但处罚结果过重。被申请人认为自己依法处罚没有问题,矛盾往往集中于罚过是否相当。针对此类矛盾,坚持在不违反法律和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前提下,及时组织申请人、被申请人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把握双方可以接受的处罚额度,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通过复议调解书赋予行政复议调解工作的法律生命力,提高行政复议调解权威。至2023年底,作为试点的行政复议三科,全年办结行政复议案件81件,调解、撤回案件25件,调解终止率达30.86%。经复议后诉讼案件7件,复议后不诉率为91.36%,败诉率为0,实质化解了行政争议。在矛盾后端释法明理:针对驾驶电动车未佩戴头盔行政处罚案件,被处罚人往往会以首违不罚、处罚金额过高等为由申请行政复议,部分案件,行政执法部门确实存在一定问题。但是回归到法律本身,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电动车上路存在安全隐患,如发生与机动车碰撞自身的安全危险性更高,针对此类案件无论复议结果如何,行政复议办案科室始终将释法明理作为复议决定后的规定动作,让当事人明白法律法规设置的初衷,进而判断自身行为的对错,让行政复议工作的温度与法律规定良好衔接,从而让人民群众在行政复议工作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年末拉开新行政复议法学习大幕:2024年1月1日,新行政复议法实施,新法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列为第一条,并且对案件调解不作范围限制,这赋予了行政复议工作新的使命,减少人民群众诉累,提高行政复议化解矛盾能力,让行政争议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是2024年行政复议工作主题。2023年末,赤峰市司法局组织全市行政复议人员开展业务大练兵大比武活动,针对新行政复议法举办知识竞赛及专题研讨,将调解化解行政争议作为新法施行后的重要内容,以此作为行政复议工作实效的重要指标。

随着新行政复议法的实施,赤峰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能见度”,增加复议案件审理“透明度”,打造化解行政争议最优渠道,彰显复议为民的良好形象,为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和法治营商环境发挥法治力量,打造出赤峰市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金牌调解模式。(赤峰掌上12348)


[责任编辑:章颖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