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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司法局“行政复议+调解”柔性化解行政争议

9月4日,磴口县司法局召开行政复议案件调解会,就近期受理的一起农药处罚行政复议案件组织调解。在查明案件事实基础上,采纳了申请人提交的新证据,重新认定涉案金额,根据裁量权基准的指引,申请人张某与被申请人达成协议。通过调解,减轻了对申请人的处罚金额,为申请人挽回损失5万多元。

在充分审查双方提交的案件材料后,行政复议案件承办人员积极与各方沟通,为了充分保障当事人权益,在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范围内,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多次反复沟通,最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通过平等协商达成调解协议,相互间取得了充分谅解,实现了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案结事了。

近年以来,磴口县司法局不断探索“行政复议+调解”纠纷解决机制,自2019年办理全市首例行政复议调解案件以来,今年又在司法部“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提高案件调解和解率的要求下,本着“复议为民”的基本理念,继续发挥调解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当中的优势,深入贯彻落实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从源头化解行政争议,以调解“小切口”服务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发展“大文章”。

(磴口县司法局  吕晓慧)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