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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前旗法院许承同志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表彰2021—2022年度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许承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

基本情况

许承,男,汉族,1974年4月出生,内蒙古乌拉特前旗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一级法官。许承同志参加工作以来,低调踏实、恪尽职守、拼搏进取、默默地为司法事业发展奉献着自己的一切。2010年3月至2017年7月担任新安法庭任副庭长,工作期间审结的各类民商事案件全部达到“六无”目标:无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无因裁判不当造成当事人越级上访案件;无因不廉而受当事人反映或举报案件;无督办案件;无超审限案件;无错案。2017年7月,许承同志调入刑事审判庭担任庭长后工作更繁忙,“白加黑”“5+2”成了他工作的常态。他努力钻研刑事审判业务知识,从多方面拓宽自己的视野。他带头和参与办理各类疑难复杂案件和涉黑涉恶案件,致力于将每一件案件办成硬案、铁案,经受起历史和时间考验。

曾获荣誉

2012年被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区法院办案标兵”

2017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2018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天平荣誉奖章”

2021年被内蒙古自治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评为“自治区政法系统先进个人”

2022年被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担当作为好干警”。

先进事迹

许承:用奉献书写美丽的青春

他,没有振聋发聩的豪言壮语;他,没有辞藻华丽的高谈阔论,他低调踏实,公道正派,工作恪尽职守,拼搏进取,自我加压,默默奉献,心无旁骛地为司法事业发展奉献着自己的一切,努力使工作做得更好。

面对急难险重任务,他能倾出一身心血;面对百姓群众诉求,他能捧出满腔爱心。多年来,他坚守“努力做一名人民满意的法官”的铮铮誓言,从书记员到助理审判员,从基层法庭副庭长到刑事审判庭庭长,再到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他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主动作为干事,把一腔滚烫的爱,献给了自己执爱的司法事业。他就是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一级法官许承。

忠诚履职守初心,司法为民显真情

在做了多年的民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后,2010年3月,许承来到乌拉特前旗法院新安法庭任副庭长。凭着对法官事业的忠诚热爱,用行动去践行和诠释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情怀。

勤劳能干的永丰村村民路二明夫妇积累了资金买了送牛奶罐车,让儿子开车在县城送牛奶,夫妻俩将土地承包给同村的丁文龙也搬到街上。谁料其儿子在一次送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车毁人亡。路二明夫妇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又回到村里,为了生活开始向丁文龙要地。双方有土地转包合同,丁文龙不愿意返还。路二明夫妇多次找村社及镇政府解决,都没有解决。路二明多次去地里毁坏丁文龙种的枸杞,两人发生冲突。此后事情越闹越大,路二明妻子扬言要与丁文龙家判命。逼急了的路二明夫妇孤注一掷往回要地,如果不及时解决很有可能发生恶性事件。许承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主动出面调解。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经过反复做两家的工作,最后丁文龙同意返还土地。一起很多人眼中的棘手事件在许承的不懈努力下得到圆满解决。

在受理案件中,许承总是在换位思考:这事儿轮到我自己能不急吗?不吃饭不睡觉也得解决啊!作为一名法官,要时时刻刻想着自己的责任。

2014年,新安镇王广和社14户村民的价值40多万元葵花子被淹后,这些村民因得不到及时赔偿,准备到旗、市上访。许承第一时间来到现场了解情况,当时地里的水还很深,他借了水靴顺着水流找到开口处,现场勘查并拍照。之后与镇政府一起展开调解工作,在短时间内明确责任,很快让责任方拿出赔偿款。

数字有时候很生动。2010年3月份至2015年底,许承在新安法庭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173件,全部达到“六无”目标:无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无因裁判不当造成当事人越级上访案件;无因不廉而受当事人反映或举报案件;无督办案件;无超审限案件;无错案。2012年至2014年,新安法庭案件调撤率连续三年达到97%以上,案件优秀率连续五年为100%。法庭多次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先进集体等。在法院年终各项指标考核中连续四年排名第一。2010年至2015年,许承和法庭干警主动进村入户诉前化解各类民事纠纷400多件,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官司找法庭,法庭来帮您。

心怀民生接待,不辞辛苦走访,静下心来倾听,将心比心沟通。小小的新安法庭,维护了一方安宁。

政治坚定勤学习 胸有信念干事业

“做好工作仅有奉献的热情是不够的,只有不断充实自己,才能把工作做得更好。”许承深知这一点,因此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能力素质,就成了他永不放松的追求。

他十分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坚持把忠诚、干净、担当作为做人做事的底线。他处处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思想水平,改善工作作风,努力丰富政治理论,把“做事先做人,万事勤为先,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作为自己行为准则,时时讲奉献,处处走在前。

“爱学习”和“善思考”始终是许承身上最显眼的标签。2017年7月调入刑事审判庭工作后,许承努力钻研刑事审判业务知识,利用最短的时间适应新岗位。要做好审判工作,必须得有过硬的专业知识。为此,他一有时间就认真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不断积累,努力从多方面拓宽自己的视野,提高综合素质。他始终把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善于观察,勤于思考,能够发现并掌握新动态、新情况,及时分析研究新问题。他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能将所学的知识有效地运用于实际工作中,从而创造性、建设性地开展工作。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许承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在2019年审理的一起非法采伐、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一案中,公诉机关以被告人倪某、张某犯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提起公诉,许承经过缜密庭审调查,仔细阅卷,发现该案还存在被告人倪某替他人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为此庭审后建议公诉机关补充起诉。因证据确凿充分,被告人认罪伏法并请求从宽处理。

在受理被告人李某犯故意伤害罪一案时,在侦查和公诉阶段,被告人李某近亲属与被害人张某均未达成赔偿协议,后被害人张某准备提起附带民事诉讼。2020年11月11日,在许承法官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被告人李某近亲属与被害人张某多次争执不下,考虑到被害人及被告人的具体情况,许承从多方位实际出发,就被告人李某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一案的民事部分,被告人家属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被告人家属当场给付被害人赔偿款,被害人当即表示对被告人的谅解并出具谅解书,成功使该起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得以顺利解决。

勤勉尽责走在前 急难险重我为先

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作为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的许承,工作更忙了,基本从早到晚都在单位,“白+黑”“5+2”成了他工作的常态。

从2019年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到2020年审结的最后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许承组织法官送达起诉书、落实辩护人、商定开庭日期、送达开庭文书,保证了及时开庭、及时宣判;仔细审阅卷宗,并及时与公诉机关沟通,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了案件质量;参与撰写文书,审核文书,体现司法裁判的公平、公正,保证了审判结果的合法合理。在每一起案件、每一个环节,许承事无巨细,付出了大量的心血。

在审理一起1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时,正处于疫情防控时期,面对人手短缺、外地律师辩护、案件审限期短等许多不利情况,他克服种种困难,带领合议庭成员多次与公安、检察机关会商,同时与本院其他部门协商借调人手,及时完成阅卷笔录制作。从9月10日立案到10月12日结案,许承吃住几乎都在法院。9月25日至30日整整6天的庭审,他每天主持12小时的高强度庭审,参与制作出290页的判决书,对这个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无一逃脱法律的制裁。

扫黑除恶期间,乌拉特前旗法院审理的8起9件涉黑恶案件中,许承都担任审判长,出色地完成了审判任务。

2021年许承被任命为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针对刑事案件数量多的特点,提出了“简案快审、集中审,难案精审、细致审”,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刑事审判质效大大提高。许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继续带领干警加班加点,提前完成院内的各项考核任务。

28年来,许承多次受到了各种表彰,全国、全区法院办案标兵,全区法院担当作为好干警,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的“天平荣誉奖章”,自治区政法系统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等等是对他最好的褒奖。

“群众的需求就是我们努力的目标,把工作干得再好一点!”这就是许承的真心本色。他始终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敬业担当的精神,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用突出的工作成绩诠释着一名人民法官不改的初心。

(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政治部  王 磊)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