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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坚决杜绝挤占学生课间10分钟

新华网呼和浩特12月15日电(李倩)14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切实保障中小学校课间活动时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保障正常课间10分钟活动时间,坚决杜绝以“确保学生安全”为由、教师上课拖堂或用其他方式挤占学生课间休息、活动时间的行为。

通知提出,各地区要加强课间学生的组织管理,根据实际情况指导学校开展多样化和个性化的课间活动,保证每天安排不少于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上下午各安排一次眼保健操;对于办学条件存在困难的学校,“一校一案”制定具体办法,错时、错峰组织大课间体育活动。

通知强调,要做好课间安全保障工作,完善校园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学校科学实施管理,将安全事故风险降到最低。

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各地区强化督导检查与问题整改,建立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在责任督学日常督导、教学视导等常规检查中关注落实课间活动问题,经常性开展明察暗访,指导中小学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学生合法权益。针对学校挤占压减课间时间、随意限制学生课间活动的不当行为开展自查自纠,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和家长、学生的监督,对落实不到位的学校进行约谈和通报,并责令整改。

通知提出,各校要进行积极探索与尝试,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内容丰富的活动项目,让学生在上课之余感受课间活动的乐趣。

[责任编辑:孙丽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