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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听证?】东胜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次”采用听证方式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

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规范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办理程序,维护刑罚变更执行公平公正,增加司法透明度。东胜区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12月7日下午对罪犯白某某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举行公开听证会。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闫霞主持听证会。

听证会现场邀请三名听证员全程参与,同时邀请一名人民监督员对听证过程进行监督。主持人说明此次听证会的目的和意义后,承办案件检察官汇报了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罪犯对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理由进行陈述,听证员根据案件情况进行详细询问并展开讨论,为承办检察官的决定提供重要参考。

此次听证会,是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中的“第一次”,通过把案件当事人“请进来”,承办检察官把办案过程“晒出来”,第三方听证员独立将客观、中立的意见“讲出来”,消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公众对司法办案的疑虑,切实合法合情合理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同时,实现了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张兆佳

[责任编辑:王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