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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人民检察院——三项措施把好暂予监外执行“入口关”

乌审旗人民检察院坚持能动履职、主动作为,突出监督重心前移,多措并举筑牢暂予监外执行监督入口关,着力打通刑罚执行“最后一公里”。

做足提前量

建立暂予监外执行风险预警机制

刑执部门与公诉部门协作,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在案件审查起诉至提起公诉前,将量刑建议判处实刑但嫌疑人具有怀孕、哺乳等明显法定情形或病重等可能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相关线索移送,刑执部门据此建立风险预警台账,提前掌握法院可能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或看守所可能拒收的情况。

下好先手棋

完善暂予监外执行协调联动机制

刑执部门与审判机关保持常态化沟通,针对乌审旗地区近两年减、假、暂案件数量少,办案经验不足等情况,共同学习《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和相关工作规范、细则、指引,并积极会商协调,明确抄送材料、征求意见、诊断鉴别等流程,确保沟通顺畅、配合紧密、监督有位。

打好主动仗

强化暂予监外执行检察监督力度

刑执部门在案件提起公诉后,及时提醒督促审判机关启动暂予监外执行程序,防止组织诊断不及时而影响交付执行;对风险人员的交付执行予以重点监控,对判处实刑未交付且未征求暂予监外执行意见的,依法要求审判机关说明情况;对审判机关书面征求意见的,严格审核相关材料并进行案件化办理。

[责任编辑:王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