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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33条具体措施支持内蒙古发展

11月20日,工信部印发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任务分工,为加快内蒙古新型工业化进程提供了坚实支撑,注入了强大动力。

据悉,任务分工从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增强创新发展能力等10个方面进一步细化、实化,形成33条具体落实措施,针对性强、含金量高。同时,为更好贯彻落实《意见》,经工信部、自治区人民政府多轮对接,目前双方主要领导审定了《工业和信息化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共同推进内蒙古新型工业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同意将国务院《意见》分工任务全部纳入协议实施推动,包括:

增强创新发展能力

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加强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

开发利用

加快数字化转型发展

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推动企业做大做优做强

深化产业开放合作

加强干部人才交流合作等

8个方面

协议将于近期签署

中环产业园

针对内蒙古工业发展的薄弱环节以及下一步发展重点

工信部对内蒙古

新能源汽车推广

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

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

产业基础再造

稀土产业

高铝粉煤灰综合利用

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

科技创新等

重点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四通八达的路网为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福祉

全力推进内蒙古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探索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新路径,推动内蒙古在建设“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上展现新作为。

[责任编辑:温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