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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区司法局“3×3”枫桥式工作法让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提质增效

乌海市海南区司法局始终围绕“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核心目标,创新形成“3×3”工作法,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全力构筑共建共治共享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联动机制齐聚力

打好调解组合拳

“四所一庭”协作联动促调解。制定印发《关于建立司法所 派出所 人民法庭 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协作联动机制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的意见》文件,建立“四所一庭”协作联动机制,形成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吸附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

“所所结对”法律力量下基层。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海南区基层司法所的职能作用,签订“所所结对”协议书,定期指派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到辖区参与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治讲座等工作,进一步推动法律服务力量下沉。

“一站式”平台化解纠纷更高效。依托海南区“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按照“1个大厅接待,9个功能室联动,N个库室协同”的理念,设置法律援助、诉前调解、仲裁等9个功能室,将物业纠纷、治安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劳动人事纠纷等5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进行入驻,建成集多项法律服务为一体的矛盾纠纷化解阵地。

队伍建设赋能量

激发调解新动力

壮大调解力量,充实调解队伍。对全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进行了充实、调整、备案,现有人民调解委员会46个,调解工作室8个,人民调解员196名,其中网格员33名,基本形成以社区村、调解组织为基础、街道调解组织为主导、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为支撑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

延伸调解触角,发挥品牌效应。因势利导打造多个叫得响、立得住、信得过的品牌调解室,“刘磊调解工作室”“暖心调解室”“心灵‘解’语调解室”“老书记工作室”“百姓名嘴工作室”等,充分发挥调解员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提升调解技能,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全区人民调解员、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举办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班,邀请专业律师和资深人民调解员,对调解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详细讲解,对典型案例进行重点剖析,截至目前开展3期培训班,累计参训人数86人次。

排查化解促和谐

用好调解连环招

多时段、多场合、多角度,排查矛盾纠纷。以防范风险、化解矛盾为主线,坚持常态化、针对性、精细化排查,将日常排查、重要时间节点排查、重大专项活动排查有机结合,以易发的家庭纠纷、劳动纠纷、邻里纠纷为切入点,从根源入手,对症下药,截至目前开展矛盾纠纷排查428余次,化解矛盾纠纷229件。

讲真情、讲道理、讲法律,化解矛盾纠纷。依托“四所一庭”协调联动机制,以调委会、矛盾调处中心为聚点,整合多部门调解资源,发挥多部门职能优势,形成多元调解格局,同时巧妙运用“七步调解法”,逐步引导当事人重新思考,消除积怨、化解矛盾。2023年1-10月成功办理人民调解案件1093件,累计挽回经济损失4972.24万余元。

多场合、多群体、多维度,宣传人民调解。利用“乌海海南区掌上12348”媒体平台,充分展现调解流程、调解案例、调解方法等内容,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知晓度。结合“普法大排档”“法治大篷车”等普法宣传渠道,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宣传,积极引导群众选择非诉讼渠道解决矛盾纠纷,截至目前累计开展宣传活动15次。

海南区司法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探寻“枫桥经验”历久弥新的活力之源,从严、从实、从细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为建设平安海南、法治海南做出贡献。

[责任编辑:贾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