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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司法局划好“四条线” 夯实人民调解工作

磴口县司法局为适应社会矛盾纠纷的新变化,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优化调解资源力量,创新调解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调解工作质效,努力实现“排查全覆盖、纠纷全介入、问题不激化、矛盾不上交”。

一、划好“基准线”强化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磴口县辖区内共有64个调委会,254名调解员。其中5个苏木镇调委会,有调解员37名,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49件;52个村级调委会,有调解员192名,6个社区调委会,有调解员19名,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09件;1个综合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有专职调解员6名,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02件。

纠纷涉及金额240.94万元,形成卷宗165件,口头案件232件。基本实现了“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确保人民调解不缺位。

二、划好“生命线”优化人民调解力量

2018年,磴口县建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指挥中心。聘用老干部、老检察官、老律师、老司法助理员等6人任调解员。主要负责调处交通事故纠纷、医患纠纷、物业管理纠纷、土地征收拆迁纠纷、工资纠纷、环境污染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纠纷。作为矛盾纠纷“聚集地”,中心设立窗口受理、指挥调度、纠纷调处、监控研判、心理服务“五大功能区”,建立了调诉对接、司法确认、以案定补等工作制度,整合了县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分类处理信访诉求中心等8个调解中心的工作职责,集合了法院、司法局、公安局、信访局等多部门工作资源,统筹了法官、律师、调解员等部门行业工作力量,汇集了法律援助、心理咨询等多种方式手段,做到主体多元、手段多元、方式多元,搭建了一个职责明确、资源共享,上下对接、横向联动、协调顺畅、便捷高效的纠纷化解指挥平台。截止目前,共化解矛盾纠纷212余件,成功率100%,挽回经济损失180余万元。

三、划好“水平线”规范人民调解制度机制

一是建好“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磴口县共有5个苏木镇均建立了“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截至目前,“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共排查矛盾纠纷109场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660件,调解成功659件,纠纷涉及金额338.48万元,形成卷宗302件,口头案件358件。二是“两所联动”工作情况。与公安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基层公安派出所建立公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实施方案》,建立了“公调对接”机制,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化解矛盾纠纷。截止目前,与派出所联合化解纠纷12件。三是“四所一庭”联动工作情况。创新我县提出的“三所一庭一中心”优化为“四所一庭一中心”矛盾排查化解机制,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建立“四所一庭一中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运行机制,由苏木镇综治中心牵头,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人民法庭之间协作配合、各负其责。

四、划好“防护线”抓好人民调解业务工作

一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采取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一般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聚焦重点人群、重点地区与重点行业,村级人民调委会不定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苏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每半月排查一次,做到排查全覆盖、无盲区。

二是加强矛盾纠纷化解。简易纠纷村级人民调解员依法当场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由苏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调解.必要时联合司法所、派出所基层法庭工作人员等一起调解及时就地化解纠纷。

三是加强矛盾纠纷回访。县、镇人民调解组织定期对矛盾纠纷化解及调解协议履行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在回访中发现调解工作有失误或矛盾纠纷有复发可能的,建立整改清单,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妥善处理。

(磴口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