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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检e】乌审旗人民检察院:“刑附民”公益诉讼助力生态环境保护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资源是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一环。乌审旗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保护受到侵害的生态环境和社会公共利益,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为绿色乌审高质量发展提供检察保障。

非法占用农用地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同时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乌审旗人民检察院依托“三查融合”机制,通过内部线索移送,共计受理非法占用农用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2件,起诉13件,判决5件,诉前终结15件,共计收回生态环境修复费用257501元,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351195元。在办案过程中注重利用下乡庭审方式,将此类典型案件的庭审教育搬到案发地、群众家门口,以案释法,当庭宣教,提高了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林地和草原是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建设工程,也是重要的绿色生态屏障,生态环境遭受侵害后,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和法治责任。在今后的工作中,乌审旗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坚持打击犯罪与生态修复并重的司法理念,践行“惩罚犯罪与公益保护相结合的法律监督模式”,为构筑乌审生态安全屏障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责任编辑:王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