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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动态】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三个规定”落实情况推进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部署要求。2023年11月14日,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三个规定”落实情况推进会。

会议传达了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全市检察机关2023年10月份填报防止干预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的通报》和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对1-10月份重大事项填报情况的通报》,并强调,我院填报位次与办案总量严重不成正比,需全体检察人员高度重视“三个规定”填报工作。

会上,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任婵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全体检察人员要高度重视“三个规定”填报工作,要从思想上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三个规定”的精神内涵和实质,通过重点学、反复学,做到“逢问必录”。二是要坚决防止检察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的情况发生。全体检察人员要做到自警自省,自觉做到不过问案件,坚决抵制内部人员“打探案件”“过问案件”和“说情风”,竖起天然的制度围栏。

下一步,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将严格贯彻落实上级院决策部署,坚持全面准确规范填报,进一步强化追责问责力度,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树立“逢问必录”的办案工作理念,从根本上扭转全体检察人员从“要我填报”到“我要填报”的思想转变,加大对“三个规定”填报情况的督察通报力度,着力营造风清气正、清正廉洁的司法环境。

来源:张贵祥、李珈萱

[责任编辑:王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