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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我同行——五原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增殖放流修复生态

五原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积极参与生态保护和修复行动,推动黄河流域渔业生态环境资源修复工作。10月23日,五原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联合五原县检察院在五原县套海镇黄河流域举行增殖放流活动,对涉案当事人履行生态修复放流工作开展监督,此次放流鱼苗,由非法捕捞嫌疑人高某、何某某、吴某某自费购买,共投放了价值6000元的鱼苗,使受损的渔业生态资源得到及时恢复。

非法捕捞涉案嫌疑人高某、何某某、吴某某在2022年7月携带电瓶、电鱼机、电鱼杆等电鱼工具在禁渔期内到五原县套海镇锦旗三社南防洪提水域内进行非法捕鱼,五原县公安局依法对高某、何某某、吴某某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立案打击处理。2023年五原县人民检察院责令三人恢复生态。三人准备好后在监督下实施恢复生态行为。

在增殖放流现场,参与活动相关部门人员与3名涉案人员将鱼苗一一投放到黄河内,三名非法捕捞嫌疑人也深刻认识到其非法捕捞的行为破坏了该河段的渔业资源、生物多样性,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三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主动购买鱼苗,利用渔业生态环境损害补偿放流的方式修复受损的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既是对生态环境损害者的惩戒教育,也是对人民群众的普法宣传,增强了群众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意识,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更深入人心。(石永生 赵海燕)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