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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公安局依法打击破坏黄河生态环境犯罪

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公安局高度重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对任何破坏黄河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坚决打击,绝不手软。为保护黄河鱼类生态,休渔期禁止捕捞。黄河鱼味美无污染受人喜欢,一些人受利益的驱使,仍存侥幸心理铤而走险非法捕捞,对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的破坏和影响。

五原县公安局日前破获首例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取得打击违法犯罪开门红,也为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增添了战果。

2022年7月中旬,五原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接到有三人在黄河河滩内电鱼的举报线索后。立即协同套海镇派出所秘密勘察相关区域,分析偷捕时间规律,制定伏击措施,力争抓获现行。17日夜里现场抓获违法嫌疑人三人,缴获船只一艘、电瓶两台、逆变器一台、电捞兜一个、鱼数公斤。

7月18日依法立案侦查,侦查员们依法固定了大量的证据后证明,三名嫌疑人在明知禁渔期而实施非法捕捞,属于故意犯罪,而且情节严重,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2022年8月5日对3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此案的侦破对破坏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犯罪起到了极大的震慑,给非法捕捞者敲响了警钟。五原县公安局环食药侦部门将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保护好中华民族母亲河,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贡献力量。

警方提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电鱼也称“绝户”捕捞,捕鱼者使用的电捕鱼器使用蓄电池带动,其瞬间释放的电压可达上千伏,如电鱼者使用不当也会危及自身生命安全,望广大群众切莫为一己私利或满足口欲以身试法。(石永生 赵海燕)

[责任编辑:王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