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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人民检察院三项措施提升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监督质效

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简称财产刑执行)是刑罚执行的有机部分,依法属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的重要内容。为确保刑罚正确执行,今年来,乌审旗人民检察院通过强化队伍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注重协调联动等举措,有效提升了财产刑监督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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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打造过硬刑事执行检察队伍,夯基垒台。万事皆在人为,有一支熟谙财产刑执行监督业务的队伍是确保监督质效的关键。该院从队伍建设基础工程出发,完成刑执检察工作“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的配置,深入实施队伍素能提升工程,择机选派外出培训,积极参加抽调办案,从理论到实践全方位支持人员能力提升,打好人员组织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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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建立健全执行监督工作机制,全程监督。好方法可令事半功倍。依托智慧检务建设成果,该院建立起一套财产刑判项台账录入、审判部门执行登记、移送立案核对、执行规范检察工作机制,对财产刑判决“一网打尽”,对移送立案实时跟进,对执行规范定期检察。借助全市“4323”工作机制,联合其他旗区检察院开展交叉巡回检察,对财产刑执行情况进行大起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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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与旗法院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双赢共赢。首先是统一工作标准,在法律框架内就移送立案执行时限等法律法规未作详细规定之方面,双方协商确定,有效管控分歧;其次是明确监督和协作的工作关系,既对法院财产刑执行违规违法情形予以纠正,又按需向其提供相关台账资料便于法院开展自查;重要的是统一了价值取向,共同为确保刑罚正确执行、推动法治乌审建设深耕细作。

良法善治是人民群众的永恒追求,是检察机关的永恒职责。乌审旗人民检察院将更加主动地投身地方法治建设,更加积极地担当法律监督职责,推动财产刑等刑罚依法规范执行。


[责任编辑:王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