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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抓实财产刑执行监督

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在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工作中,从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入手,深入拓展监督领域。在持续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的同时拓展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线索。在社区矫正检察中对被判处罚金刑的服刑人员开展了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

夯实基础,摸清底数。应用我院的交付执行台账,社区矫正人员台账,明确案件底数,建立社区矫正人员财产刑执行台账,全面核实东胜辖区内在册200多名社区矫正人员涉财产刑部分的缴纳情况,抓取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财产刑的社区矫正对象。

实地走访,重点监督。检察人员全面走访了辖区内15个司法所,联动司法局,综合分析社区矫正人员家庭情况、工作情况、履行能力等,靶向发力,针对有缴纳能力而未缴纳的与其谈心谈话释法说理,向其宣讲执行的必要性,厘清拒绝履行的法律后果。通过检察人员能动履职,部分社区矫正对象明确表示将积极履行财产刑。

数据比对,督促执行。通过专项检察排查出财产刑未执行或未全部执行3案4人,经与法院执行局立案数据进行比对,已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一份。有效的促进法院严格财产刑案件执行程序与执行期限,确保财产刑案件的依法规范执行。

完善机制,提升监督实效。下一步我院将与司法局、法院建立健全刑事案件涉财产刑执行情况信息共享机制,掌握执行动态,了解执行情况,通过建立台账、调阅卷宗、深入调查等方式,纠正“判而不移、移而不立”的情况,确保财产刑执行监督无缺位、无盲区。

来源:王雪慧、郜慧敏

[责任编辑:王新国]